【导语】2012年12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岳阳公安警事发布了一则消息,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
事件始末
2012年12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公安警事发布了一则消息,“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核桃仁糖果约16万。加损坏的摩托车和受伤人员共计20万。平江公安天岳派出所将凌某刑事拘留,十六名新疆人员财物得到赔偿并被遣返回新疆。”
2012年12月5日上午,岳阳公安警事在其微博上发布一条长微博,澄清“经物价、司法鉴定,被损的16台三轮摩托车、车上核桃仁糖果5520斤的损失以及受害人医疗费用共计15万余元。此前’岳阳公安警事’微博工作人员未经核实发布不准确信息,再次深表歉意。”此微博发出后即遭转发近1000条,但@岳阳公安警事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10点15分前已经删掉该微博,现其微博内容最新一条则为12年12月3日的内容,“切糕”微博已全面清除。
“天价切糕”明细
2012年12月5日,岳阳警方在接受采访时提供了“天价切糕”的明细。伤者阿雷轻微伤,全休6天,后段医药费400元;伤者斯迪克轻微伤,全休15天,后段医药费700元。损坏核桃仁糖果5520斤,96600元。被损摩托车16台,损失6825元。16名新疆籍商贩返程路费、误工费、伤者营养费等。四项总计15.2万元。
事件启示
“切糕事件”起码给我们三重启示:一是在公共事件迭出、公众参与意识勃兴的当下,信息如果非要选择有字数限制的“微传播”来发布,也应该遵循事实本真,分成“几季”,力求全貌,避免误导;二是“切糕”等具体纠纷,可能确实存在处理不妥、有所偏向的诸多事实,如何还原事件本身的是非曲折、“不把与少数民族有关的事都作为民族问题”定势处理,考验着地方部门的权力取向与智慧;三是消费者要增强自己的权利意识,要像凌某那样敢于斗争,绝不向切糕党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