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同仁堂蜂蜜事件起始是,2018年12月15日晚,江苏广电总台城市频道“南京零距离”栏目发布视频,曝光北京同仁堂蜂蜜的生产商将大量过期、临期的蜂蜜回收。
1月19日,南都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该局决定撤销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中国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
《通报》指出,近期,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因更换标签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使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7号)第三十二条:“获奖组织和个人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撤销奖励并公开通报”,经市场监管总局研究决定,现撤销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质量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
根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荣誉。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按照惯例每次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北京同仁堂曾于2016年3月第二届中国质量奖颁奖大会上获得此殊荣。据悉北京同仁堂始创于1669年,拥有350年历史,其曾多次宣传它的古训为“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
2018年12月15日,有媒体曝光北京同仁堂下属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瓶装蜂蜜之受托加工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回收过期蜂蜜、涉嫌更改生产日期”的情况,并以暗访视频为证,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随后,有关监管部门对事件展开调查。
2月11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大兴区食药监局同日公布行政处罚结果,证实同仁堂蜂业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对其罚款超过1400万元,没收3300瓶蜂蜜等。随后,北京同仁堂也发出致歉声明和整改措施,包括问责8名相关责任人,召回 41批次2284瓶(盒)的蜂蜜产品。